# 同婚議題的神學反思：愛與律法之間，信仰能不能呼吸？

> 當同性婚姻議題讓教會與社會的對立白熱化，多數基督徒陷入了「選邊站」的焦慮。但真正的神學反思不是給出正確答案，而是學會在張力中思考。愛與律法的衝突，不是要被解決的問題，而是信仰必須學會承受的重量。

- Author: Paul Kuo（郭曜郎）
- Date: 2016-11-27
- Pillar: 文明與人性 / Civilization & Human Nature
- Tags: 神學反思, 同婚, 教會倫理, 聖經詮釋, 公共神學
- Canonical: https://paulkuo.tw/articles/same-sex-marriage-theology/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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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 年 11 月，台灣立法院開始審議同性婚姻法案。我的臉書在一夜之間變成了戰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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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邊是彩虹旗、平權標語、「愛就是愛」的宣言。另一邊是教會動員令、禱告串鏈、「守護家庭」的文宣。兩邊都很大聲，兩邊都很確定自己是對的。而我坐在兩邊的中間，感覺很不舒服。

不舒服的原因，不是因為我沒有立場，而是因為我看到太多人在根本沒有做過功課的情況下，就急著站隊。

## 方便麵信仰

我在教會圈裡看到一個讓我憂心的模式。

牧師在台上講了一個立場，會眾就照單全收。長老轉發了一篇文章，小組群組裡就跟著轉。沒有人問：聖經原文到底怎麼說？歷史上教會對這個議題的理解經歷過什麼演變？當代最嚴謹的神學家：不管支持或反對：他們的論證各是什麼？

這些問題太難了，太花時間了。所以大多數人選擇跳過，直接抓一個「正確答案」就好。

我把這叫做「方便麵信仰」：三分鐘就能泡好的即食信仰。不需要咀嚼，不需要消化，不需要面對「我可能不完全理解」的不舒服。

問題是，同婚議題不是一碗方便麵。它是一道需要慢火煨煮、需要耐心品嚐的料理。你跳過了烹飪的過程，吃到的只會是沒有營養的澱粉。

## 經文不會自己說話

很多基督徒引用利未記 18:22（「不可與男人苟合，像與女人一樣」）作為反對同婚的聖經依據。但如果你認真研究過聖經詮釋學，你會知道事情沒有這麼簡單。

利未記同一段經文也禁止穿混合材質的衣服（19:19）、禁止修剪鬢角（19:27）、禁止吃帶血的肉（19:26）。為什麼教會選擇性地強調某些禁令，而忽略另一些？這背後的詮釋原則是什麼？

這不是在替同婚辯護。這是在指出一個事實：聖經經文不會自己說話，它需要被詮釋。而詮釋這件事，本身就充滿了人的前設、文化脈絡和歷史處境。

我在神學院學到最深刻的一課就是這個：不是聖經不清楚，而是我們以為自己理解聖經的方式，往往比我們承認的更受限。

## 兩種論證，同一本聖經

如果你真的花時間去讀當代神學家的論述，你會發現一個令人謙卑的事實：支持和反對同婚的雙方，都有嚴肅的聖經學者，而且他們引用的是同一本聖經。

反對方的核心論證通常建立在「創造秩序」（creation order）上：上帝創造了男和女，婚姻是一男一女的結合，這是創世記第二章建立的規範。從自然律倫理（natural law ethics）的角度，異性婚姻是人類存在的根本結構。

支持方則指出，耶穌的核心教導是愛與接納。他在當時的社會中持續挑戰排他性的宗教規範，與被主流社會邊緣化的人同桌吃飯。如果我們把耶穌的行動邏輯延伸到當代處境，教會應該是最能理解被排斥者痛苦的群體。

兩邊的論證都不是胡說八道。兩邊都在聖經的文本中找到了支撐。這才是這個議題真正困難的地方：它不是「對 vs. 錯」的簡單二分，而是兩個都有道理的詮釋傳統之間的張力。

## 我在教會裡看到的

說點個人觀察。

我參與教會生活多年，認識不少虔誠的基督徒朋友。在同婚議題上，我觀察到三種典型反應。

第一種是「確信派」。他們非常確定同婚是錯的，引經據典，理直氣壯。但當你追問他們有沒有讀過支持方的最佳論證，多數人會沉默。他們的確信，建立在只聽一邊的基礎上。

第二種是「迴避派」。他們覺得這個議題太敏感、太容易吵架，所以選擇不談。「我們就專心傳福音吧。」但迴避本身就是一種立場：它默認了現狀，也放棄了教會在公共議題上發出有品質聲音的機會。

第三種是「掙扎派」。他們讀了雙方的論證，內心充滿張力，找不到一個讓自己完全安心的答案。他們不敢在教會裡表達這種掙扎，因為害怕被貼上「信仰不堅定」的標籤。

我自己比較接近第三種。而且我認為，第三種才是最誠實的回應。

## 張力不是問題，逃避張力才是

神學院的訓練教會我一件事：信仰不是用來消除張力的。

舊約裡的約伯，遭遇了毫無道理的苦難，質問上帝。上帝的回應不是給他一個解釋，而是讓他看見自己理解力的有限。約伯的故事告訴我們：有些問題的答案不在人的手裡。而承認這一點，本身就是一種信仰的深度。

同婚議題也是如此。愛與律法之間的張力，不是我們「必須解決」的問題。它是我們「必須學會承受」的重量。

這不代表我們不需要有立場。但它意味著，我們的立場應該是謙卑的、可以被對話的、承認自己可能有盲點的。而不是那種「我已經知道上帝怎麼想」的傲慢。

## 教會可以是什麼

我一直相信，教會在公共議題上最有價值的貢獻，不是大聲宣布「正確答案」，而是示範一種[不同的對話方式](/articles/fundamentalist-faith-arrogance/)。

在一個所有人都在喊口號的時代，教會可以是一個願意慢下來、認真聆聽、帶著愛去理解不同觀點的地方。不是因為「怎樣都好」，而是因為我們相信真理足夠強大，不需要靠音量來維護。

如果教會在同婚議題上展現的是「我們做了比任何人都深入的功課，我們聽了雙方最好的論證，我們在禱告和反思之後，帶著謙卑分享我們的理解」：那即使人們不同意我們的結論，他們也會尊重我們的過程。

但如果教會展現的只是「聖經這樣說，不服就是不信」：我們失去的[不只是這個議題的發言權，而是整個世代對教會的信任](/articles/broken-crutch-elderly-faith/)。

在急著表態之前，也許我們該先安靜下來，做那些我們跳過的功課。

信仰的深度，不展現在我們多快給出答案。而展現在我們如何面對那些沒有簡單答案的問題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