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L;DR — 台湾碳交所1.5年只成交5笔,看起来像市场失灵。但 SSBTi 立场与童庆斌老师观点明确:碳费300元的制度设计就是要逼企业「自己减」,不是逼企业「去买碳权」。同一条供应链三个碳价(300 / 3,000–4,000 / CBAM约2,790)撕裂的不是政策对错,是企业准备度。真正的「碳经济思维」不是等政府拉高碳价,是企业主动把 internal shadow price 拉高,并配合 SBTi / TNFD / CDP 三轨第三方验证——这是 SSBTi 一贯立场。
同一条供应链、同一公吨的碳,今天在台湾有三个价格。
缴给政府叫碳费,每吨300元。在碳交所平台买碳权,每吨3,000到4,000元。如果你的产品要出口欧盟,CBAM算给你的对应碳成本,每吨大约2,790元(以2026 Q1证书价75.36 €/t换算)。
UDN上周的「阳光行动」专题报了一个让很多人愣住的数字:碳交所定价交易平台1.5年只成交五笔、69公吨。
许多评论的第一反应是「市场失灵了」。但 SSBTi 与童庆斌老师(台大生工系教授、SSBTi 荣誉理事)的看法刚好相反——这不是失灵,是制度设计成功的证据。今天这篇文章我想把这个反直觉的判断讲清楚,并提出企业真正该做的事。
5笔成交不是市场失灵,是制度成功
童庆斌老师在 2026-05-12 给 SSBTi 的讯息点得很清楚:
「碳费只有300元,还有优惠费率,带不起碳权的诱因;碳中和太难,也减少碳权需求;净零只有2050年残余排放才可用 removal carbon credit。这些都限制了碳权发展。」
SSBTi 理事长汪瑞民(Raymond Wang)在 2026-05-12 Facebook 公开贴文进一步阐明 SSBTi 立场:
「碳权不是减碳,企业管理和第三方验证才是真正落实净零目标减碳。」
这个判断的关键在于:碳费300元 + 自主减量优惠50–100元的制度设计,不是「便宜可买」,是政策亲自画出的红线——你应该把钱投在自己工厂的减碳工程,而不是去市场上买别人的碳权应付。
换句话说,5笔成交不是市场病了,是制度正在发挥设计意图。问题不在政策强度不够,是台湾大多数企业还没接住这个信号——还用「找最便宜的合规路径」的老脑袋面对一个「逼你自己减」的新制度。
三个价格、两个世界:撕裂的是企业准备度
把三个价格放到对欧出口的供应链里看,会发现一件有趣的事。
对欧出口的台湾制造业,已经被 CBAM(约2,790元)和欧洲客户的供应链合约逼着走国际水准。纯内销的台湾企业,政策只要求300元的碳费。这两个世界价格信号的强度差将近九倍——但这个差距不是「政策信号太弱」的证明,是两种企业准备度的镜子。
对欧型企业已经被市场逼着建立内部碳盘查能力、第三方验证、供应链碳数据治理——这些是 SSBTi 一直在倡议的「第三方验证 + 数据治理」核心。纯内销型企业只看到300元的碳费,于是脑袋还停在「划算就缴」的合规层级。
这也是为什么我说:**真正撕裂台湾供应链的不是价格,是准备度。**同一家公司可能对欧线跑着 CBAM 规格、对内线跑着碳费300元规格,两条路线的减碳投资逻辑互相打架。但这个矛盾的解法不是「等政府把对内碳价拉高」,是企业自己决定:我要把对欧的标准也套用到对内,建立统一的内部碳经济逻辑。
「碳经济思维」是企业内部 framing,不是等政府
我把这个企业内部的 framing 叫做「碳经济思维」。它跟另外三种主流思维刚好可以对照:
碳合规思维把碳当成本要应付。「政府要我缴,我缴;要我报,我报。」追求最低合规门槛。台湾大多数内销企业现在卡在这一层——因为300元便宜,所以选择缴完了事。
碳技术思维把碳当工程要解决。「节能设备换一换、制程优化一下、ESG报告写漂亮。」这种思维企业内部 ESG 部门和顾问公司都熟,但盲点是:没有经济动机,技术不会被部署。
碳道德思维把碳当应该做的事。「对地球好、对下一代好、企业社会责任。」对大多数还在算成本的中小企业,动机很薄。
碳经济思维把碳当企业内部可投资的资产来设计。它的核心问题不是「政府要不要把碳价拉高」,而是「我作为企业,要不要主动把 internal shadow price 拉到接国际水准(如 CBAM 2,790元),让我内部所有减碳投资决策都用这个价格来算 NPV?」
关键差异:碳经济思维不需要等政府改政策。它是企业 CFO 跟永续长一起决定:我们公司自己采用 internal carbon pricing,因为这样才能跟 EU 客户长期对齐,才能建立可被 SBTi、CDP、TNFD 验证的减碳路径。
这跟童老师、Raymond Wang 主张的「企业管理和第三方验证才是真正落实净零」是同一个逻辑——责任在企业端,不在政策端。
减碳技术一直存在——卡在企业内部试算表
这几年我作为 SSBTi 循环经济合作伙伴的现场感受很清楚:减碳技术一直存在。
制造业要降电力强度、改用低碳燃料、回收余热、优化压缩空气系统——技术都在,案场也都在。但很多企业没有动,因为老板脑袋里的试算表用的是300元的碳价。
典型案例:某中型制造厂评估一套余热回收系统,预计每年减1,000吨CO₂,初估投资1,000万。用300元碳价算,「碳价值」一年只有30万,回本要33年,案子停掉。
但如果企业自己决定把 internal shadow price 拉到2,790元(采用 CBAM 国际水准作为内部投资 benchmark),同一个工程一年「碳价值」变成280万,3.6年回本,从不可投资变成可投资。
关键在「企业自己决定」这四个字。不是等政府把碳费拉高,是企业认知到「对欧合规早晚要到这个水准、SBTi 路径需要这个水准、CDP 申报需要这个水准」——主动把这个价格写进内部投资决策。这就是「碳经济思维」的实践。
SSBTi 三大解方:TNFD / SBTi / CDP,不是更多碳权
面对「碳权买不到、买了不算数、买了还有 greenwashing 风险」的困境,SSBTi 的官方解方不是更多碳权,而是回到企业管理本质的三条科学路径:
1. TNFD(自然相关财务揭露)
从生物多样性角度切入。植树造林、栖地维护不再是「换碳权」,而是「自然资本」的揭露。这条路对制造业的供应链管理(特别是农林渔业上游)特别有实质意义。
2. SBTi(科学基础减碳目标)
从环境主机(Environmental Mainframe)角度切入。重点是企业本身碳盘查通过 第三方验证(ISO 14064-1 / 14067 / 14044)。真正的减碳信誉来自可被验证的科学路径,不是来自买碳权。SBTi Net-Zero Standard 明定1.5°C路径下需90–95%物理减排,仅5–10%残余排放可用永久性碳移除(DAC、强化风化、生物炭),Avoidance credit 不被认可作为净零工具。
3. CDP / 申报系统对接
从企业客户端的申报系统(CDP、EcoVadis、品牌客户问卷)角度切入。把减碳成果转化为可被买方认可的申报数据。SSBTi 在这个领域已累积多个成功案例。
这三条路径的共同骨干是「第三方验证」——也就是企业自己建立可被外部稽核的碳数据能力。买碳权是补位用的,不是主菜。
跟 CBAM 篇的「碳数据主权」是同一条供应链轴线
我上一篇 CBAM 文章讲了一个概念叫「碳数据主权」——你的碳数据主权在谁手上,决定谁能替你定价。那篇是国际轴:当欧盟用2,400页的默认值文件替你定排放,定价权就在对方手上。
这篇是国内轴的姐妹篇:当企业还用300元的对内碳价当试算表 benchmark,整条供应链的减碳投资逻辑就被锁死在那个水准。两篇的共同主张其实一致——企业要主动建立自己的碳数据能力、自己决定 internal shadow price,不能等别人告诉你该怎么定价。
- CBAM 篇:别让欧盟替你定碳排放数字
- 本篇:别让政府替你定减碳投资的价格水准
- 两篇合起来:第三方验证 + 内部碳经济思维 = 完整的供应链碳治理
结论:碳权不是减碳,企业管理 + 第三方验证才是
回到 UDN 的5笔、69公吨。
这不是市场失灵,是制度设计成功的证据——政府用300元告诉企业「你应该投资自己减,不是来市场买别人的减量」。问题在于台湾大多数企业还没接住这个信号,继续用「合规思维」面对一个「逼你自己减」的制度。
要走出来,缺的不是更多碳权专案,也不是更高的碳费——是换一个 framing:碳经济思维。让企业 CFO 和永续长一起把 internal shadow price 拉到接国际水准,把减碳当成可被 SBTi / TNFD / CDP 第三方验证的投资组合来经营。
这正是 SSBTi 一贯倡议的:
碳权不是减碳,企业管理和第三方验证才是真正落实净零目标减碳。
碳权只是「最后一哩」的一种工具(净零路径上5–10%残余排放用的 removal credit),不是减碳主菜。主菜永远是企业自己内部的盘查、验证、跟可量化的物理减排。
而这套思维的起点,是承认一件事:300元决定的不是政府的政策强度,是企业要不要主动跳出合规思维、自己换上碳经济思维的选择。
当企业还用300元在试算内部投资决策,是企业自己在告诉所有减碳技术提供者、减碳投资人、减碳新创——这件事在我们公司不值多少钱。然后我们抱怨「为什么台湾没有减碳独角兽」、「为什么绿能技术都在欧洲」、「为什么我们的供应链跟不上国际 ESG 标准」。
答案不在政府的价格标签上,在每家企业自己的试算表上。
📌 SSBTi 官方立场声明
本文延伸自 SSBTi 2026-05-12 对碳权市场议题的官方立场: 「碳权不是减碳,企业管理和第三方验证才是真正落实净零目标减碳。」
完整立场文件由 SSBTi 理事长 Raymond Wang(汪瑞民)正式发布,并引用童庆斌老师(台大生工系教授、SSBTi 荣誉理事)对碳权市场四大结构性限制的判断。如对 SSBTi 官方论述有疑义,以 SSBTi 正式发布版本为准(SSBTi Facebook 公开贴文 2026-05-12 / SSBTi 官网)。
本文为作者作为 SSBTi 循环经济合作伙伴的个人观察延伸,论述方向与 SSBTi 立场一致,但具体用语与举例属作者个人写作判断。
本文延伸自 UDN 阳光行动专题「供需失衡 碳权定价交易1年半仅成交5笔」(2026-05-12)。本篇与上一篇 CBAM 与碳数据主权 互为姐妹篇——前者谈国际数据端的攻防,本篇谈国内企业端的 framing 转换,两者共同呼应 SSBTi「第三方验证 + 企业管理」的核心立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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