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个人到医院看病,可能留下病历、检验结果与健保申报记录。如果他另外参与生物数据库,还可能提供检体与健康信息。这些记录都与同一个人有关,却是为了不同目的而产生,也不会因为可以串接,就自动取得相同的使用权限。

《2026生技产业白皮书》第355–361页谈到健保数据、生物数据库与医疗数据的整合。读这些规划,我会先问一件事:当事人当初提供数据时,同意的是什么?

如果开发者直到产品快完成,才发现数据的使用范围不包含预定用途,前面的投入可能需要重做。参与者若只被告知数据会「促进医学发展」,也很难知道自己的记录究竟会去到哪里。

健保署说明,健保数据的收集主要源自医疗费用申报。参与生物数据库则涉及另一套告知、同意与管理安排。把两者都放进「健康大数据」这个名称里,容易省略当事人当初为何提供数据,以及后续使用必须符合哪些条件。健保署数据使用说明

同样地,一家医院持有病历,也不代表任何合作业者都能把病历带回去训练产品。讨论合作时,需要先辨认数据来源、研究目的与取得依据,再确认适用的审查及保护要求。不同案件可能有不同依据,不能用一次合作经验代替下一次的判断。

数据提供者如果以为只供一项研究,开发者却以为可以延伸到所有产品,双方即使已经开始合作,也可能一直在做不同的打算。

退出以后,哪些事会改变

健保署目前提供停止健保数据目的外利用的申请机制。依其2026年8月更新的说明,申请生效后,相关数据不再提供给新的使用申请案;退出不具回溯效力,生效前已授权的数据仍可继续使用。健保署停止目的外利用说明

这里的「退出」,针对的是特定的数据利用范围。它不能被理解为删除医院病历,也不是退出健保。服务界面如果只放一个开关,却没有说明生效时间、适用范围与既有使用如何处理,民众可能做出了选择,仍不知道选择改变了什么。

生物数据库也有自己的安排。《人体生物数据库管理条例》第8条涉及停止提供、退出参与与变更同意范围;后续如何处理已取得的检体与数据,须依条例及其例外条件判断。不能把健保数据的退出程序直接套到生物数据库,也不能保证每一种退出都能收回所有已产生的研究结果。食药署法规汇编,印刷页85,第8条

退出的说明至少应让人知道:今天改变心意,哪些使用会停止,哪些已经无法收回。这比单独一个「我同意」的勾选栏更难设计,也更需要被认真处理。

数据留下,研究怎么做

白皮书第361页提出受信任研究环境,英文缩写是TRE。其思路包含让数据留在受控环境中运算,配合存取与安全管理,降低数据被任意携出使用的风险。这是治理方向,不能据此认定所有数据平台都已具备相同能力。

一份数据能否下载,很容易看出差别。比较不容易看见的是登录权限、操作记录,以及分析结果能否带走。只关掉下载功能,还处理不了这些问题。

研究者需要工具完成分析,管理者需要知道谁做过什么。成果输出要怎么检查、研究目的改变后要找谁重新确认,都应在开放使用前约定。

去识别化同样要放在具体情境中理解。移除姓名,是一种处理;与其他数据连结之后是否增加辨识风险,则需要另外评估。「已去识别化」并没有免除对后续使用风险的评估。

格式接通之后

FHIR是医疗信息交换的标准。它提供可供系统交换与理解的数据结构,让不同软件有共同的沟通方式。标准化能改善数据交换,但一份数据采用FHIR格式,不会因此授权任何人取得或使用它。HL7 FHIR架构说明

白皮书第362页记录部分医院导入FHIR电子病历萃取工具的进度,第364页则提出医学中心数据百分之百互通的目标。部分导入已经发生,整体互通仍是目标。

即使数据已能顺利交换,研究者仍需理解字段代表什么、缺值怎么产生,以及不同医院的记录方式是否影响比较。把格式转换完成,和取得可以回答研究问题的数据,是相连但不同的工作。

有些差异只有留下记录的人能解释。临床人员知道为什么在那个时间做检查,信息人员知道字段如何产生;研究者拿到文件后,未必还有机会问到这些事。跨院合作需要留下这种讨论的空间。

这也是数据合作需要时间的原因。申请用途、审查要求与成果的后续使用,越早谈清楚,团队就越能判断值得投入多少。参与者则需要另一种说明:数据支持了哪些研究,发生问题可以找谁,自己的选择是否确实生效。

一个数据平台若能让研究者很快找到文件,却让当事人找不到行使选择的地方,合作仍然少了一块。这一块很难用数据笔数呈现,但会影响人们下一次是否还愿意提供。


数据来源:《2026生技产业白皮书》,经济部产业发展署,2026年8月,印刷页355–364。法规与机制依文中主管机关来源说明;项目安排与信任条件为作者分析。

数据、授权与使用,是三个问题
  1. 数据从哪里来

    病历、健保申报与生物资料库,各有原本的目的。

  2. 允许怎么使用

    确认研究用途、取得依据,以及参与者的选择。

  3. 实际怎么管理

    安排存取、操作记录与成果输出的管理方式。

依本文整理。数据格式互通,不会自动扩大使用权限;退出的效果须依各制度判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