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L;DR:自學架構裡有體育課,但我一直希望孩子能有更多機會鍛鍊體能,因此五年裡,我們一起報名了二十場賽事。從鐵人接力賽的一棒游泳,到獨自完成 51.5K 標準鐵人三項,我始終陪著一起下場。但回頭看,我印象最深的不是完賽,而是每一次報名前的猶豫。
每一場報名前,我都很糾結。我一直問自己:這是兒子想比,還是我想讓他比?如果有一天,他只是因為我是爸爸而說好,那這場比賽就沒有教育的意義了。
然後我還是在惶惑的心情下按下報名鍵。學習漂流檔案裡有兒子參與賽事的資料,我把賽事清單數了一遍:從 2017 到 2021,二十場。路跑、馬拉松接力、自行車極限挑戰、鐵人三項等。
每一場,我都一起下場。
有人曾問我,為什麼自己也要比?
我的想法很簡單。我不希望孩子做一件我自己都不願意做的事,也提醒自己,不要把他活成我的延伸。
如果我相信運動重要,就應該先出現在自己的生活裡;如果我相信真實任務能讓人成長,那我也應該接受真實任務對我的要求。
父母要求孩子做到的事情,如果自己始終站在場邊,孩子未必會相信那真的重要。言教也要身教,這是我的自我期許。
我後來慢慢覺得,榜樣不是說服,而是一起承擔。
自學架構裡的體育課
先交代一下背景:自學機構不是沒有體育課。老師是用心的,疫情期間還設計了一套叫「運動雙六」的分組遊戲,想辦法讓體育課在視訊上活下去。孩子後來在報告書裡誠實地寫:「遊戲規則不難,但在視訊上進行就變得非常混亂!……整堂課我幾乎不知道我在幹嘛。」問題不在老師,在形式的天花板:課表上的體育課,再怎麼設計,就是那幾節。何況疫情期間,那幾節還得隔著螢幕上。
體育在台灣教育裡的定位問題,我在〈獨行者的終結〉寫過:它常被當成智育的配角。而我希望孩子的體能更好,好到課表給不了的程度。
我們的做法我當年寫在 109 學年的學習成果報告書裡,家長自評欄,一字未改:「我自己是四十歲之後才開始養成運動習慣,運動讓我的精神與氣色好,也是我紓壓的方式。因此我們把重訓與參與賽事當成自學架構中的體育課。」
賽事是最自然的真實任務
這個系列談過真實任務的五個條件:有目的、有對象、有時間限制、有成果要求,也有失敗的可能。缺一個,任務就退化回模擬作業。
很多年後整理這個系列,我才意識到,當年吸引我的未必是鐵人三項,而是真實任務本身。鐵人三項,只是其中一種形式。
一場比賽,本來就有目的、有期限、有成果,也有可能失敗。它不用父母設計情境,也不用老師刻意安排,報名完成的那一刻,世界就開始對你提出要求。記得有一年的賽事,我一直無法確認兒子游泳後是否有繼續騎車,我心急如焚,很擔心他溺水。一直要到賽事到了跑步的環節我才確定他是平安的。那兩個多小時,我其實沒有辦法專心比自己的賽。腦中一直在想,如果真的出了什麼事,是不是我把他帶到這裡害的。
完賽是目的;大會、計時晶片和同場幾千名選手是對象;鳴槍與關門時間是時間限制;成績單是成果;DNF(Did Not Finish,未完賽)是存在的失敗選項。你不需要替賽事設計任何東西,報名表送出那一刻,任務就成立了。
而且課表會自動長出來。你不必規定孩子晨跑,關門時間會替你說服他。疫情那年他在報告書裡寫,「平日清晨 4:30~5:00 出門運動,最少跑步 2km」。重訓教室裡帶他的教練只比他大幾歲,兩個人上課像哥哥帶弟弟。這些訓練是透過專業的安排,變成課程後,就會照表操課。
五年二十場的課表
2017 年,宜蘭梅花湖全國鐵人三項錦標賽,半程接力。他負責游泳那一棒,0.75K。三個人分一場比賽。
2018 年是爆發的一年。接力的棒次從游泳換成跑步,第一個 21K 半馬出現,加上渣打 10K、鐵道馬拉松接力和 SEIKO 城市路跑。同一年還有兩場自行車極限挑戰:300K 的洄瀾,和 520K 的縱貫台灣。
2019 到 2020,21K 成了常態距離。2020 年,我們第一次站上 Challenge Taiwan 51.5K 標準鐵人三項的起點:游泳 1.5K、自行車 40K、路跑 10K,同一個人全部完成,父子都完賽。2021 年再比一次,一樣完賽。這次沒有隊友分擔:從三個人分一場比賽,到一個人完成三項。
2021 年上半年,賽事密到變成字面意義的課表:十週內五場山林系列路跑,再加一場風櫃嘴全國馬拉松賽。
長期紀錄這個條件的好處是賽事都有晶片時間、完賽證明、成績單。後來放進備審資料時,我不用再替它背書,因為它本來就是公開留下的紀錄。
每一場我都下場
系列總論寫過,成人介入的角色是設計場域、提出追問、提供資源、守住邊界。在賽事這門課,我把這個角色再往前推了一步:我不在場邊。
我不是他的教練,教練另有其人。
我只是同場比賽裡另一個號碼布。
下場改變了很多事。賽道會抹平父子之間的權力:關門時間對我們一視同仁,配速不會因為我是爸爸就客氣,補給站前面人人平等。他在賽道上看到的我,已經卸下替他規劃人生的角色,只剩一個四十幾歲、喘得不比他輕的中年跑者。
我在備審資料的家長欄裡寫過:「每一場賽事我都有跟著參與。除了當成體育課,鍛鍊體能與心理素質,也是父子抽離工作日常的相處時光。」現在回頭看,後半句可能比前半句重要。
520K 那天,各騎各的賽事
2018 年的縱貫台灣 520K 一日雙塔,是我回想父子一起運動時最常想起的一場。那年他國三,那一場的終點在屏東鵝鑾鼻。
兒子騎到台南,腳受傷了。他自己判斷不能再騎,把最後一段撐到高雄,停下來,等我。
我繼續騎。騎到鵝鑾鼻,完成路線,再叫車回高雄接他。
那天他沒有完賽,我完賽了。
這件事可以有很多種講法。勵志的講法會說他雖敗猶榮;檢討的講法會問我,為什麼不陪他一起停下來。我想講的是第三種:那天他做了一個對的決定。受傷了就停,這不是放棄,是判斷。我在〈我不能證明這是最好的路〉寫過,孩子必須有不受責備的退路。賽道上也一樣:DNF 必須是一個可以抬頭挺胸的選項,否則完賽就不是他的選擇,只是他的服從。
至於我為什麼繼續騎完:因為那也是我的賽事。我們同場,但完賽線從來是各自的。但我心裡一直很惦念受傷的兒子。
那一路,我其實騎得並不安心。
我知道尊重他的決定比陪他放棄更重要;但身為父親,很難真的不掛念。
糾結不會消失,只能誠實
寫到這裡,回到開頭那個按下報名鍵之前的猶豫。
五年二十場,糾結一次都沒有少過。我始終害怕,他其實只是在配合我。我在系列的反省篇裡問過自己,是否曾把他的配合,都當成他的同意。這個問題在賽事參與上很尖銳,因為報名的手,是我的手。
我沒有完美的答案,只有檢查點:他可以說不比,說了就真的不比;受傷可以停,停了不會被念。還有一個我自己都覺得意外的反證。他在自己的備審資料裡寫:「每一次在參與賽事的過程,都下定決心下一次不要參加,但是每次跑完還是會繼續報名。」
下定決心不再參加的是他,繼續報名的也是他。這兩句話之間的距離,就是這門體育課真正教的東西。
這門課的門檻
比照這個系列的慣例,這條路的成本要攤開來:報名費、裝備、接送、一個又一個自律的清晨,還有受傷的風險。另外有一個常被忽略的門檻:父親自己得練。我是四十歲之後才開始養成運動習慣的,不是每個家長都想付這個代價。
所以這篇不是在說每個自學家庭都該去比賽。它只是系列總論那句話的體育版本:群體經驗要刻意設計,把它排進課表,別等它自然發生。我們把體育排進課表的方式,只是善用台灣的各種賽事報名表。
鐵人篇的結尾我寫過,一起運動所承載的教育意義遠大於促進新陳代謝。五年二十場之後,我想再補一句:對父子來說,一起站上起跑線的意義遠大於成績單。
五年二十場之後,我沒有得到一套可以複製的方法。
我反而更常提醒自己:教育最難的不是替孩子安排什麼,而是先問自己,願不願意活成希望孩子看見的樣子。
孩子會不會愛上運動,我不能保證;他長大後會不會認同我今天的選擇,我也不知道。
但至少這幾年,每一次站上起跑線,我們都一起學一件事:人生的配速可以不同,別人不能替你跑,而父母也不該替你決定終點。
我現在回頭看,五年二十場留下來的,不是成績,而是那些一路同行的日子。真正被教育的,也不只有孩子,還有我。至於當年的那些選擇是不是都對,我到今天仍然沒有把握。只是當父親這條路,我想大概和跑步一樣,不是一直往前衝,而是不斷調整自己的配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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