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6 年 5 月,日本 CellFiber 公告與臺灣樂迦再生科技的合作進度:樂迦導入 CellFiber 的細胞培養技術,建立臍帶來源間質幹細胞符合 GMP 規範的大規模製程,並隨竹北自動化工廠正式啟用,讓這套製程完成全自動化。CellFiber 公司公告

這類合作有一個我想多看一點的地方:技術交給另一個團隊生產時,除了設備和操作文件,還有哪些東西必須一起交過去?

《2026 生技產業白皮書》第 143–144 頁整理國內企業的製造與 CDMO 布局,第 212 頁則提到藥技中心建置細胞培養製程平台與功能性驗證系統的方向。這些投入都會碰到同一項工作:確認每一批產品符合預定品質要求。

細胞產品的開發與製造,需要理解原材料和製程如何影響產品特性。FDA 的細胞治療產品特性研究,也把供者差異、培養條件及相關品質評估列為研究課題。FDA 細胞治療產品特性研究

擴大培養時,團隊要判斷哪些條件值得監測、變化到什麼程度需要處理,也得留下足夠紀錄,讓沒有參與操作的人理解當時發生了什麼。

效價測的是什麼

活細胞的數量或存活比例,能提供產品狀態的資訊。但要評估產品與預期作用相關的生物活性,還涉及效價測試,也就是 potency testing。

FDA 的 2011 年細胞與基因治療產品效價指引,強調測試需要依產品特性發展,沒有一套可直接適用所有產品的通用測試或驗收標準。FDA 效價測試指引

團隊要先理解產品希望保有的功能,再建立有意義的測量方法。測得出一個數字,和這個數字足以反映所關心的功能,仍需要證據連接。

效價也不能直接等同於病人得到的臨床療效。前者是產品品質評估的一部分,後者需要相應的臨床證據。把兩者混在一起,容易讓實驗室結果承擔它還無法回答的問題。

光把測試方法交出去還不夠。接手的人需要理解,為什麼測這個項目,數值變動可能代表什麼。這些判斷如果仍只留在原團隊,技術移轉就還沒有做完。

製程換了,哪些資料還能用

擴產可能涉及更換設備、場地或操作方式。這些改變如果影響產品特性,就需要評估變更前後能否維持所需的可比性,不能只因為產品名稱相同,就假定既有證據完全適用。

FDA 在 2023 年公布的細胞與基因治療製造變更及可比性指引草案,討論如何評估製造變更的影響。截至 2026 年 9 月,此文件仍為草案,可用來理解監管機關對製造變更提出的評估思路。FDA 製造變更與可比性指引草案

可比性也不是要求變更前後每個測量值完全相同,而是以適當資料評估差異及其意義。需要做到什麼程度,應依產品、變更內容與開發階段判斷,並與適用的監管要求銜接。

比較所需的資料,最好在變更之前就開始準備。若原製程沒有留下足夠基準,等新設備運轉後才回頭尋找比較資料,選擇就會受限。等到最後驗收,未必還有辦法補回當初沒留下的資料。

交給另一個團隊之後

CDMO,也就是受託開發暨製造服務,可以承接製程開發、分析與生產中的不同工作。實際分工仍取決於合約與能力,不能因為使用同一個名稱,就假定每家公司提供相同服務。

操作步驟寫得出來,還有一些判斷需要交代:哪些差異可以接受,出現偏差後如何調查,重要原料更換時要通知誰,都需要雙方能共同理解。

報價之外,資料能否交付也值得放進合約討論。委託方能取得哪些原始紀錄,分析方法如何交接,以及將來換合作夥伴時能否帶走必要資料,都會影響長期選擇。

產品離開工廠,仍需要經過保存、運送與接收。對細胞產品而言,這些條件應納入產品開發與品質評估;具體可接受的時間、溫度和操作方式,必須回到個別產品的驗證資料。

醫療端也需要知道如何接收。如果製造端與使用端對準備時間、文件或處理方式理解不同,即使工廠完成了生產,整體交付仍可能遇到問題。這類交接情境,值得在供應流程確立之前先行演練。

擴產的進度有廠房和產能可以看。比較難從公告讀到的,是新團隊遇到一批不符合要求的產品時,能不能查清原因,再把下一批做好。這也是我想繼續追蹤的製造能力。


資料來源:《2026 生技產業白皮書》,經濟部產業發展署,2026 年 8 月,印刷頁 143–144、212;FDA 文件與公司公告如文中連結。公司進度依其公開公告敘述;製造合作的評估問題為作者分析。

擴產時,證據也要一起移轉
  1. 保留比較基準

    原製程的條件、測試方法與紀錄。

  2. 評估製程變更

    判斷設備、場地或操作改變的影響。

  3. 完成交接

    讓新團隊理解判讀、偏差處理與交付條件。

依本文製造與技術移轉論點整理。效價屬品質評估的一部分,不等同於病人的臨床療效。